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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青少年健康成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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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05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为了青少年健康成长
于建伟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关乎国家未来、民族希望的伟大事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也面临许多新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以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贯彻实施。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社会各方各司其职,是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前提。同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这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要充分发挥其作用。
  每一位未成年人都依法享有受保护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面向全体,不能厚此薄彼。同时,也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方的特殊情况,因时、因地制宜,突出工作重点。当前,要特别注意保护贫困地区和外来人口中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着力解决父母离异和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与保护。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爱护。要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同时,还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继续加大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工作力度,不间断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净化校园及其周边环境。同时,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特殊性,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组织他们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陶冶情操,寓教于乐。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们要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起来,切实贯彻实施,使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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