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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公布两起诈骗案件审理结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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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07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高法公布两起诈骗案件审理结果
  本报北京9月6日讯记者石国胜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3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今天分别在当地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辽宁省建昌县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原大队长毛玉清,与绥中县农民郭占友狼狈为奸,于1999年2月至2000年12月间,先后三次由郭占友假扮客商骗购面粉,并要求销售商按其提供的假冒品牌进行包装,然后由毛玉清借“打假”的名义对骗购来的面粉进行查扣、罚没,再由郭占友从技术监督局骗领举报奖金。两人先后用上述手段“查扣”3.6万余千克面粉,总计价值人民币5.8万余元;毛玉清据此共对销售商罚款5万元,并伙同郭占友骗领举报奖金3.03万元。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毛玉清有期徒刑七年、郭占友有期徒刑五年;二人均被并处罚金人民币3.03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市支行姚千分理处原副主任刘会,于1998年9月至12月期间,虚构本单位搞创收的事实,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使用其管理的公章,先后与两家经销商签订购煤合同三份,骗得煤炭760余吨,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然后他将所骗煤炭销售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及债务偿还。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刘会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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