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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有为和无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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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10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处理好有为和无为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国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转变职能,首要的是由传统的控制型向服务型转变,由财富的直接分配到政策的间接调控转变。
  政府能否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就成为衡量一国、一地区市场经济是否发育成熟的主要标志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政府必须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角色定位及其职能。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形成的高度集权的思维方式和运作逻辑,往往导致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角色错位和职能变异。随着中国加入WTO的来临和市场经济规范化的要求,转变政府的角色,提高政府的服务职能,就成为政府必须解决的问题。
  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行政职能部门由于不明白自身的角色定位,亲自参与并无端干预市场,其结果导致市场人为的扭曲。为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一些地方政府常常以行政命令迫使农民强买强种,客观上却因对市场行情了解不足,结果总是事与愿违。这种运行方式,不仅使群众与当地政府间的矛盾不断升级,而且使政府社会服务的职能大打折扣,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也受到影响。改变政府直接干预、直接分配社会资源的计划管理体制模式,成为各级政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转变职能,首要的是由传统的控制型向服务型转变,由财富的直接分配到政策的间接调控转变。各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决定了其效能的发挥。因此,政府能否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能否确保市场稳健的良性运行,能否适时制定出科学而有效的政策,就成为衡量一国、一地区市场经济是否发育成熟的主要标志。政府一旦参与具体的市场行为,不仅有碍公平,而且还影响自身的效能。对于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事务(如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才要求政府必须有所作为。
  政府在市场中应充当“守护人”的角色。作为“守护人”的各级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并非无所作为。政府实际上既是有为者,又是无为者。政府的“有为”体现在:它既是市场游戏大规则的制定者,又是纠纷和矛盾的仲裁者;政府的“无为”则指政府必须从市场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力争“无所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的初衷不是要参与市场行为,而是对混乱无序的市场予以整顿和规范。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主要是防止市场的动荡,通过利用各种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和措施,来协调市场朝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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