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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语言家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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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7-25
第6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教科文卫聚焦

珍爱语言家园
本报记者杨雪梅
  在当前十分活跃的语言大环境中,存在着各种令人忧虑的现象。如报刊上的错别字随处可见,出版物“无错不成书”;广播电视等强势媒体中的误读、错读现象屡见不鲜;网络等新媒体中使用的新词语层出不穷、高科技带来的大量外来语让人无所适从。
  于是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重新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
  寓普及于趣味中
  著名的语言学家周有光先生认为,对于传媒中普遍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不应一概而论。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新闻工作者不得不分秒必争地抢新闻,因而不可能像过去一样仔细推敲文字;广播电视更是需要进行更多的现场报道,从业人员如果没有扎实的基本功,自然就会错误百出。
  周有光先生一生以普及语言文字“常识”为乐,他写过《世界文字发展史》和《比较文字学初探》这样的大部头学术著作,但他更乐意写些豆腐块的文章,让人们在茶余饭后得到点滴知识的积累。从1987年开始,他以三言两语的方式给上海的《汉语拼音小报》写“语文闲谈”,每期一两节,多少年来他一直乐此不疲,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文章由三联出版社结集为《语文闲谈》出版,出版后十分畅销,后来又出了续编。
  值得一提的还有上海的《咬文嚼字》杂志,多少年来以传播语法知识,纠正病句、错字为己任,持之以恒,兢兢业业,“咬”得权威,“嚼”得有理,虽看起来是“冷门刊物”,是得罪报刊电视的不受欢迎的刊物,却办得红红火火,颇受读者的青睐。一些报纸、出版社、电视台、电台已经将之列为业务学习资料。
  可惜的是这样既有针对性,又有指导性的刊物少得可怜,应该有更多的学者专家为语言文字的普及添薪加柴。
  树立正确的语文观
  原国家语委副主任、著名的语言学家王均认为语言文字的发展有三个特点,弃古用今,弃小学大,弃繁从简。汉语同样如此,因此使用文言文、繁体字、异体字和不常用的偏字生字并不符合时代的发展潮流,倘若纯粹出于文学创造或个人爱好,也无可厚非,但实在不宜提倡和模仿。国家领导人、各级领导干部、广播电视工作者都应带头讲普通话,书法家、文字工作者以及新闻出版部门都应该带头使用规范字。
  任何语言的成长都是一个吐故纳新的过程,适当引进外来语,一方面是为了表达得准确,一方面也有利于增强语言的宽容度,但在某一时期“拿来”得太快太多,不但自己消化不良,别人也会跟着受罪。只有将外来语、高科技新词汇等发展的东西规范下来,才有利于语言本身的现代化。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就有专门的课题组对社会中涌现出的新词语和外来语进行长期的研究和跟踪,并把一些被大众广泛接受的新词汇丰富到我们的语言中,使我们的语言能够与时俱进。
  前不久在纪念《人民日报》1951年6月6日社论《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发表50周年的座谈会上,一批情系中国语言文字的热心人倡议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开辟汉字应用一条街,以示范方式有力推行规范汉字。
  北京大学教授苏培成认为学校更是贯彻“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正确使用汉语拼音”的主要园地,学生从小养成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与习惯,才有可能真正推动我国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进程。目前一些家长十分热心于让孩子学习外语,对于真正的母语学习反倒不太认真,这种倾向不宜助长。
  已故的著名语言学大师吕叔湘先生曾说,语言文字就像吃饭睡觉一样,乍一看容易简单,人人皆会,其实一些文学大师也难免会犯常识性的错误。因此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
  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文化的集中体现,是维系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文化纽带。从青铜器时代就已经声情并茂的中国文字之所以能绵延至今,和其本身所独具的精确性、规范化紧密相关。从五四运动提倡讲国语、写白话文,到新世纪初《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施行,我国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法制化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如今中国正大踏步地迈向信息化时代,而语言文字作为信息的主要载体,与国际接轨是不可逾越的重要一环,规范化无疑是接轨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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