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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断盗版音像发行主渠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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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11
第12版(大地·文化纵横)
专栏:文化点评

切断盗版音像发行主渠道
仲言
  随着1640万张走私盗版光盘日前在广东珠海顷刻间“灰飞烟灭”,我国文化市场整顿再一次使出重拳。为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文化、公安等部门不断加大力度,依法对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进行严肃治理。今年年底以前,全国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将全部关闭。
  1999年开始,文化部决定分阶段取缔和关闭全国200家“音像城”,到今年7月,全国已关停并转120多家。近日,文化部《音像市场治理整顿方案》中决定,在2001年12月31日前,全部取缔和关闭剩余的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经营业户必须全部清理退场,不留隐患。
  为什么要将“音像城”全部关闭?权威部门指出,“音像城”已沦为盗版的集散地。
  几年前,音像市场多而分散,难于管理,政府批准发展“音像城”这种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是使分散的音像经营者集中起来,便于管理,提高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但事与愿违,今天“音像城”的发展走向已经背离了初衷。
  据文化部有关部门统计,全国音像制品大型批发市场截至1999年底已达200多家,经营业户达6000至7000家,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但全国能够保证每月出版音像制品的音像出版社仅有30到50家,这是一个太小的数字。由此失衡的供求关系中不难看出,音像城内如山如海般的音像制品90%为盗版。
  业内人士分析,“音像城”为什么会成为盗版的集散地?一是有关部门疏于管理,把关不严,采用一些招商、出租的经营形式,造成只要有钱就可以进入音像城、成为音像制品批发商的局面。二是批发商素质不高,为获取更多的利益,挡不住走私盗版利润的诱惑,不惜以廉价盗版光盘低价批发这种不正当手段吸引零售商。三是地方保护主义和腐败因素作怪,受利益的驱动,许多音像城上缴的管理费成为一些部门和管理人员创收的途径,于是有的管理人员对盗版采取包庇的态度。音像市场的混乱和过度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所以必须全部关闭。年底前关闭全国200家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这意味着以往走私盗版音像制品的发行主渠道被彻底切断。
  其实,音像城的经营方式是一种小商品的经营流通形式,已完全不适应网络时代的经营理念。建立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国有音像制品分销网络,已成燃眉之急。这种分销网络有助于发展集中配送、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必要时,可在城市商业区开办较大规模的音像制品经营超市,并选择经营较好的超市作为区域音像制品配送中心,逐步建立起我国音像制品分销主渠道。
  打击盗版需要政府、市场及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堵住生产源头,严把进货渠道关,管理部门责无旁贷。我们要把整顿市场与调整产业结构同时并举,使音像流通能力与音像出版生产能力和群众消费水平相适应。音像出版部门要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满足人民文化生活需求,消费者也要积极保护著作权人和自身的合法权益,不给非法音像制品提供传播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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