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阅读
  • 0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涉黑案件终审结果 五名涉黑罪犯伏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12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涉黑案件终审结果 五名涉黑罪犯伏法
  本报北京9月11日讯记者吴兢报道:广西、陕西、湖北三起涉黑案件中的5名罪犯,今天分别在当地被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这三起涉黑犯罪案件的终审判决结果。
  身为黑社会势力的“保护伞”,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黄政贤,在任职期间多次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贿赂,为犯罪组织开设地下赌场长期提供掩护和帮助,使其获取巨额非法利益。他还利用职权,唆使被公安机关通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更改姓名,并指使工作人员为其办理假身份证,阻挠警方打击犯罪。在他的包庇下,当地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为非作歹,危害百姓。此外,1995年12月,他还擅自开枪打死一人,并唆使他人作假证,为自己开脱罪责。黄政贤被依法判处死刑,今天在当地伏法。
  罪犯郑卫国系陕西省长安县刑满释放人员。法院确认其罪名多达8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挪用资金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他自1993年6月起先后网罗劳教、劳改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在该县进行有组织犯罪。1998年6月,他们成立了“长安嘉成土方有限公司”,打着合法经营的幌子,通过各种手段收买政府工作人员,逐渐形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收买县土地局有关官员,取得长安县部分地区的土方开挖、销售的独家经营权和取土用地的土地监察权,垄断有关工程,并强行收取管理费、工程款,对参与施工的企业进行敲诈勒索,非法获利180余万元。为了争夺地盘,郑卫国等人多次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多人,致死3人。郑卫国等4人今天被依法执行死刑;同案其他28名被告人也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起涉黑案件发生在湖北省武汉市。当地农民容乃胜,自1998年8月起,大量网罗劳教、劳改释放人员以及社会闲散人员,在洪山区和平乡武丰村开设地下赌场,牟取非法暴利。1999年7月,容乃胜成立了“鹤圆工贸公司”,并以赌场人员充当打手,形成了以其本人为首的、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当地称霸一方、频频犯罪,甚至破坏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容乃胜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同案其他9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