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阅读
  • 0回复

3个“百分之百”和1个“百分之三”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12
第5版(地方新闻)
专栏:

3个“百分之百”和1个“百分之三”
陈杰任庆明
  3个“百分之百”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在1998年上任之初,就信访工作向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即百分之百地接待,百分之百地受理,百分之百地答复。
  一次,天津一大型超市的100余名职工集体来市检察院上访,反映所在单位购物卡247万元不知去向,装修开支1200万元可能有经济问题等情况,声言此问题如得不到解决,将集体赴京上访。面对激烈的情状,接待人员及时采取“降温”的方法,一边耐心细致地讲明依法解决问题的途径,一边将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迅速移送到有关部门处理。经过两个小时的劝导,稳定了来访者的情绪,促成了问题的妥善解决。
  为了把信访接待这个窗口擦得更亮,天津市检察院规定接待人员对来访者做到“四心”——接待热心、了解耐心、解答细心、处理诚心,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明示告知”措施,既让来访者一目了然,又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李宝金提出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论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都要善始善终对待,不能用“这事不归我们管”来搪塞应付来访者。
  为了将3个“百分之百”落到实处,相应的保障机制——答复回访考察制度很快建立起来,市检察院每季度从群众来信来访中随机抽取百分之三,派专人当面向来信来访者回访考察,确定是否给予了答复。查出未予答复的,对责任人按照违纪处理。自实行1个百分之三后,通过对上百件的来信来访答复情况回访考察,迄今未发生一起未答复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