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阅读
  • 0回复

经贸委通报批评五家招标代理机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13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经贸委通报批评五家招标代理机构
  本报讯记者费伟伟报道:为培育和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促进招标代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经贸委近年来重点加强了对从事国债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机构的监督检查,日前结合2000年度年审公布,通报批评了5家招标代理机构。
  国家经贸委公布5家招标代理机构年审结果为:中电技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两家甲级资格招标机构年审合格;广西三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乙级)和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乙级预备)、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乙级预备)业绩未达标,年审为不合格,予以警告,若2001年度业绩仍不能达标,将予降级处理。上述5家招标代理机构未按时送年审材料,予以通报批评。国家经贸委还对在招标工作中存在严重违规问题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此前,因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河北省招标公司和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的招标代理资格已被停止。
  据介绍,我国的招标代理行业虽然已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但目前招标代理机构的水平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专家、信息等支持系统尚不完善,亟待加强管理和提高。一年多来,国家经贸委通过加大对从事国债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机构的管理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截至去年底,国家经贸委下达投资计划的国债技改项目中,主要设备已基本完成招标采购的项目占46.4%,直接节省设备投资27.2亿元,节省资金率平均达到17.1%。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