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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确定 百名导游员被授予“全国文明导游员”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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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14
第4版(要闻)
专栏:

第四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确定
  百名导游员被授予“全国文明导游员”称号
  本报北京9月13日讯记者张忠报道: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今天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合推出第四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和首批全国文明导游员。
  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从1998年开始,在全国联合开展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4年来先后推出3批共30个示范点,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了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深入开展,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确定浙江普陀山风景名胜区、云南丽江古城风景旅游区、安徽九华山风景名胜区、湖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甘肃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河南嵩山风景名胜区、湖南衡山风景名胜区、新疆喀纳斯风景旅游区、黑龙江镜泊湖风景名胜区和内蒙古阿尔山风景旅游区等10个景区为第四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同时决定授予孔祥萍等百名导游员“全国文明导游员”称号。
  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文明办副主任姜异康在会上宣读了《关于确定第四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的通知》和《关于表彰首批“全国文明导游员”的决定》。会议由中央文明办副主任胡振民主持,建设部副部长郑一军、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张希钦在会上讲话。峨眉山风景旅游区、丽江古城风景旅游区代表在会上介绍了经验和做法,首批“全国文明导游员”代表孔祥萍宣读了“全国文明导游员倡议书”。
  会议提出,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和争做文明导游员活动是提高旅游队伍文明素质、促进旅游行业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会议要求,开展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和争做文明导游员活动,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为广大游客提供热情、周到、满意的服务,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示范点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对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要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及时解决;对工作严重滑坡、不能起示范作用的,要取消示范点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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