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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网上人才市场”要有许可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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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20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关注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经营“网上人才市场”要有许可证
  本报北京9月19日讯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专营或兼营人才信息网络中介服务的,必须申领许可证。
  网上人才市场是随着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的蓬勃发展而出现的。目前全国共有547个人事人才信息因特网服务站点,全年访问量超过6000万人次,联网的市、县(区)达759个,初步实现了联网地区人才资源共享,一个成本低、效率高的网上人才市场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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