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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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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6-17
第1版()
专栏:社论

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中国共产党能够领导人民群众顺利地进行革命斗争和建设事业,不但依靠它的政治思想领导的正确,还依靠它的组织上的高度的团结和统一,依靠全党共同遵守的铁的纪律。毛泽东同志曾经指示我们:“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因此违反党纪的行为,就是妨害党的团结和统一的行为,就是妨害党执行路线和政策的行为。为了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为了保护党的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我们党就有责任查明违反党纪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其造成的损失,并且作出严肃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教育和提高自己的党员,使他们在以后不犯同类性质的错误。也只有对每个违反党纪的事件加以认真追查和处理,才能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党的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保证党的纯洁和统一。
按照党章规定,党处分党员的积极目的就在于教育党员和群众,并教育受处分者本人。只要一个党员犯的是一般性质的错误,或者虽然犯的是比较严重的错误,但是在受到批评教育以后,愿意改正并且实行改正的,党对他们的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除了进行严肃的批评以外,在纪律处分上一般可以从轻处分或者免予处分。但是一个党员如果犯了严重的错误而又坚持不肯改正,党就必须坚决同他们进行斗争,给予他们以严格的纪律制裁,直至把他们开除出党。这样作的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是为了把全党同志更好地团结起来,共同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中央向来重视党的纪律,对于犯了错误的党员的处理是严肃的。正如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决议中所指出的,在过去的几年中间,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曾经检查和处理了大量的有关党员违法乱纪的事件,清除了党内的一些不可救药的分子,惩处了一部分犯有各种严重错误的党员。这在清除党内的资产阶级思想,加强党的纪律,纯洁和巩固党的组织,保证党的路线、政策的正确执行上,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不能否认,今天在若干党组织内也还有一些纪律松弛的现象,有些党组织对于犯错误的党员处理不够严肃,给予他们的处分过轻,甚至有些应该受到党纪处分的没有受到处分。
中共河南省开封市委和河南省委管理干部的部门对前中共开封市委副书记兼开封市长黎巍同志所犯错误的处理,就是对待党的纪律不严肃的一个例子。黎巍同志在一九五○年任河南省洛阳专署公安处长的期间,把他的堂弟、反革命土匪杀人犯汪哲天从家乡带到洛阳,介绍他参加了工作;并且在汪犯的罪恶被揭发以后,仍然企图加以包庇,坚决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黎巍同志这种错误,中共开封市委和河南省委组织部在一九五二年的“三反”运动中就知道了。当时黎巍同志已任开封市公安局局长,开封市委虽然开会作过研究,并且认为应给予黎巍同志一定的处分,但是结果并没有给予处分,而且在这以后,黎巍同志还被提升为开封市委副书记兼开封市长。直到一九五三年,由于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和中共中央中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催促,开封市委才重新加以处理。在完全证明了黎巍同志是有意包庇反革命分子以后,开封市委的结论却仍然避开了这个问题,只说是“事实上、客观上起了包庇作用”,因而党内决定给予黎巍同志处分只是当众警告,行政上的处分只是记大过。当时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都指出这个处分太轻,然后开封市委才重新研究了黎巍同志的错误,肯定他是有意包庇反革命分子,由开封市委作出决定,经上级党委批准,党内给予黎巍同志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在行政上,由河南省人民监察委员会作出决定,经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改为给予黎巍同志撤职处分。
要调查处理一个党员所犯的错误,有时由于事件的情节比较复杂,因而需要特别慎重,需要花费相当的时间,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些党员犯了比较严重的错误,本来已经调查清楚了,有关的党组织仍然毫无理由地拖延很长的时间不予处理,或者在处理时又往往处分过轻,这说明一种什么事实呢?这说明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已经伤害了一部分同志的原则性,麻痹了他们的政治嗅觉,使他们看不见违反党的纪律的事件对党和对人民的危害。因此他们虽然明知某一党员犯了错误,也不愿揭发或不敢揭发;虽然明知应该如何处理,也往往不表示态度,不坚持正确的意见。更为恶劣的是,还有一些同志因为犯错误的党员是自己的老部下、老同事、是自己心目中的“好干部”,就对他们有一种迁就、姑息以至包庇的情绪,就找出各种理由来为犯错误的党员辩护,企图减轻以至免除对他们的处分。不管这些同志是有意或无意,他们实际上在主张党内应有两种纪律:一种是为普通党员、他们所不熟悉的党员设的,一种是为比较负责的党员、他们所熟悉的党员设的。当然,他们的这种错误想法同党的立场毫无共同之点。
必须强调指出,处理党员违反纪律事件的不严肃现象,实质上就是一种妨害党的纪律的行为,是我们必须坚决反对的。全党必须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团结一致,为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斗争。为着这个目的,党必须一方面加强从上而下的监督和检查,另一方面进一步发扬党内外的民主,鼓励广大的党员和人民群众大胆揭发坏人坏事。只有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密切结合起来,严肃地展开反对坏人坏事的斗争,才能有效地巩固党的纪律,增强党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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