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阅读
  • 0回复

第五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大会举行 四十六名个人和三十一个集体获荣誉称号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作出表彰决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21
第4版(要闻)
专栏:

第五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大会举行
  四十六名个人和三十一个集体获荣誉称号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作出表彰决定
  本报北京9月20日讯记者单向前报道:9月的北京,秋风送爽,万里晴空。由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人事部联合组织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大会,今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邢彦峰等46人、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街道办事处等31个集体分别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代表张云泉、赵小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代表山东省济南市女子交警中队、天津市工商局和平分局劝业场工商所在表彰会上介绍了各自的先进事迹。
  本次评选表彰是在认真总结前四届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这项活动从1996年开始,已连续举行了4次,对在全国广大公务员中弘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让人民满意”为标准,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两个文明建设,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
  表彰会由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铁林主持,中央宣传部副部长高俊良宣读了《关于表彰全国第五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人事部领导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代表颁奖。“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代表宣读了题为《积极实践“三个代表”,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倡议书。
  人事部部长张学忠在会议上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是提高公务员自身素质,强化“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意识的生动过程,是促进公务员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人民的好形式,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他还就积极实践“三个代表”,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长,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的司(局)长,中央机关和北京市部分公务员代表约300人参加了表彰会。
  本报北京9月20日讯记者单向前报道:为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公务员在完成“十五”计划,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今天作出《关于表彰全国第五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决定》指出,受到表彰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全国500多万公务员的优秀代表。他们以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作风,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赞誉,展现了新时期广大公务员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决定》号召,全国广大公务员要向受到表彰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学习。学习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学习他们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尚品质;学习他们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们勇于改革,不断创新,率先垂范,勇挑重担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艰苦奋斗,深入基层,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任劳任怨的优良作风。
  《决定》指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各级政府机关和广大公务员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希望全国公务员以他们为榜样,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继续深入开展“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活动,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