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阅读
  • 0回复

让逃犯无处可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21
第4版(要闻)
专栏:短评

让逃犯无处可逃
  在严打整治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情况下,全国公安机关乘胜追击,决定组织历时70天的声势浩大的“追逃”专项行动,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犯罪嫌疑人、罪犯出逃,玷污法律,祸国殃民。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一切犯罪行为都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止恶扬善,法律的尊严和不可侵犯才能得到体现。事实上,如果逃犯不能抓捕归案,任其流窜,就会威胁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安宁;同时,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还会助长不法分子犯罪的侥幸心理。
  让逃犯无处可逃,是包括公安干警在内的政法队伍的神圣职责,也是政法队伍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在“追逃”行动中,广大公安干警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精诚团结,加强协作,依法利用各种资源,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同时,“追逃”也是需要全社会普遍参与的一项工作。全国公安干警要在广大干部、工人、农民和其他社会成员的积极协助下,努力构筑一种“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追逃”氛围,决不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惩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