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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丹矿井“7·17”特大透水事故留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矿业秩序该整治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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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25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时评

  广西南丹矿井“7·17”特大透水事故留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
矿业秩序该整治了
夏珺
  前一段时间,重大矿山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暴露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存在着严重问题。
  近年来,一些地区无证采矿问题突出,如前不久江西乐平发生采石场崩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43个采矿主体中无证采矿者竟有40个。即使是合法的采矿权人,有些也不遵守规划和审批的方案,随意开采;有的粗放开发,对共生伴生的综合矿产不去综合开发利用。一些地方的大型金矿、铝土矿、磷矿、珍贵建材矿区,被众多的小矿乱采滥挖,采富弃贫,中、低品位的矿石基本被抛弃。有的大矿经常遭到小矿的干扰,特别是一些重要的金属矿区,周围盲目地建设了许多小选厂,各种小矿蜂拥而上,把个好端端的矿区“挖”得千疮百孔。此外,点多面广的露天采矿,大量剥离山体植被和土层,引发滑坡和泥石流。有的造成矿区耕地破坏,污染了地表水体,破坏了地下水系统。有的江河沿岸遍布开采矿洞与小选厂,尾矿胡乱堆放,大量有毒矿渣、矿液排入江河,直接影响流域内居民饮水和农业生产。
  更为严重的是,有的省级及省级以下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超越权限,违法审批发证,特别是违法审批颁发油气、海砂勘查、开采许可证,以及未经授权擅自批准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等重要区域开采矿产资源。有的地矿行政主管部门置国家的规定于不顾,对明令停止发证的矿种照样审批发证。还有的给不具备办矿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发证。一些地方政府或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超越权限擅自处置矿业权,擅自承包转让矿业权,从中谋利。还有的探矿权人,未经审批擅自边探边采。有的只有勘查许可证,以勘探之名从事非法采矿活动,牟取暴利。
  矿产资源管理的混乱,已经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妨碍了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治理和整顿矿业秩序势在必行。为此,国土资源部决定,从现在起,对现有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依法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是越权颁发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规划的申请者颁发的和同一矿区内相互重叠或交叉的“两证”。相对来说,无证开采清理起来比较容易。而那些不该发的“两证”,不但使那些非法采矿者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而且与正常核发的“两证”鱼龙混杂,需要花更大的功夫,认真作好甄别清理工作,该吊销的要坚决吊销,该注销的要坚决注销,决不手软。
  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常抓不懈。清理“两证”是一个契机,只要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动真格的,就一定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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