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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工程机械设备走私进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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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26
第5版(地方新闻)
专栏:记者来信

警惕工程机械设备走私进口
本报记者陈杰
  随着近年来进口工程机械设备的增多,在进口贸易中查出的违法活动也有增加,应予以高度重视。自去年至今,天津海关共查获此类案件14起,案值5600多万元,涉嫌偷逃税款930.5万元。违法物品包括钻探机、旋挖钻机、挖掘机、连续墙抓斗、汽车吊、混凝土或砂浆混合机等大型工程机械设备。他们经过对走私案件的分析,归纳其主要手法为:
  一、擅自出售免税货物。当事人利用企业享有免税进口机械设备的指标,以免税方式购进机械设备后,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出售或转让,以获取非法利益。
  二、直接出售免税证明。享有免税指标的企业将免税证明直接出售,从中获取非法暴利。
  三、以新报旧,闯关入境。由于我国对进口旧机械设备实行严格的贸易管制,进口旧工程机械设备的机电产品证明上必须注明为“旧”,当事人为达到逃避监管的目的,将进口的旧机械设备加以翻新,以进口新机械设备的名义,办理海关减免税和有关进口手续。
  四、假租赁方式。当事人免税进口机械设备后,直接将设备出售,但当事人为了应付海关核查,买卖双方签订虚假的租赁合同,以掩盖倒卖实质,牟取非法利益。此类案件当事人事先串通,以貌似合法的方式掩盖非法目的,给调查取证设置障碍。
  五、伪报货名或规格、用途。涉案当事人多采用此类手法进行违法活动,在海关税率上避高就低,偷逃税款。
  六、化整为零,分票进口,即将成套设备予以化解,分散签订合同并分别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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