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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禁偷采长江砂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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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27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息反馈

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禁偷采长江砂石
  你报6月21日读者来信版刊登题为《长江中游采砂依旧》的来信后,湖北省政府领导立即责成有关部门和沿江地方政府,对违禁偷采长江砂石的行为进行查处。7月12日,枝江市派出执法人员,对少数船只在长江芦家河水道(枝江市姚家港镇)的违禁偷采行为进行查处,扣留了偷采船只。8月8日,省水利厅派员到蕲春江段进行检查,发现该江段有违禁偷采行为后,立即责成黄石市组织查处,驱逐了安徽籍的偷采船只。8月20日,省水利厅、公安厅与宜昌市、枝江市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在松滋河口(枝江市姚家港镇对岸)的偷采船只进行查处。几个月来,全省共开展检查和打击非法采砂活动1000多次,查扣违禁采砂船只180多艘次,罚没非法所得130多万元。
  禁止在长江河道采砂,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我们下一步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把长江河道禁采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敦促、协调各级政府,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认真扎实地做好长江河道的禁采工作。
  二、在狠抓各部门责任制落实的同时,从省政府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禁采工作专门班子,负责检查督办。
  三、针对偷采活动多数集中在交界河段的特点,我们将把重点放在做好交界水域的禁采工作上,堵塞漏洞。
  四、加大打击力度。对顶风而上的违禁偷采户,予以严厉打击,该没收工具的一律予以没收,该吊扣营运执照的坚持予以吊扣,该罚款的依法予以重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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