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阅读
  • 0回复

求贤动用“缉拿令”“创新”广告太荒唐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28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社会多棱镜

求贤动用“缉拿令”“创新”广告太荒唐
  据工人日报报道,求贤招聘本是一件好事,而西安一公司竟公开在西安一家媒体打出广告:“缉拿令:经有关部门批准,特缉拿以下重案人员:总经理助理、策划总监、销售经理……以上人员如投案自首,待遇从宽,见报之日起5日内将作案材料寄至……”一名求职者忿忿地说,这种做法是对应聘者人格的不尊重。对此,西安市公安机关表示,用“缉拿令”来作招聘广告是非法的。
  点评:为了出新,竟出如此歪招,这则广告令人啼笑皆非。违法仍浑然不觉,可见其创意者是个十足的法盲。另外,发布这则广告的媒体是不是也该想想自己的审查责任哪去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