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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发布公告 严防流脑和黄热病传入我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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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28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质检总局发布公告 严防流脑和黄热病传入我国
  本报北京9月27日讯记者龚雯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第20号公告,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采取应对措施,防止流行性脑膜炎传入我国。
  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安哥拉自今年5月爆发流行性脑膜炎(简称流脑)以来,共报告流脑病人193例,其中24例死亡。
  为防止流脑传入我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要求来自上述疫区的旅客,如有发烧、头痛、恶心、呕吐、颈项强直、皮肤粘膜淤斑等症状的,入境时,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机构要对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入境或回国后,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前往上述疫区的旅行者,应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了解流脑的有关疫情信息,必要时,可接种流脑疫苗或预防性服药。
  又讯国家质检总局另发公告,针对科特迪瓦爆发黄热病,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防止黄热病传入我国。来自上述疫区的人员,入境时须向检验检疫机构出示有效的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对无有效证书的人员,检验检疫机构可从该人员离开感染环境的时候算起,对其实施6日留验。准备前往上述疫区的旅行者,应向检验检疫机构了解黄热病的有关疫情信息,并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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