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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合理地调整汽车运输力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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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6-19
第6版()
专栏:

建议合理地调整汽车运输力量编辑同志:
在公路运输和城市运输不断发展中,我发现汽车运输力的分布有着不合理的现象。如:甘肃、宝鸡(陕西)等地因运输力不足,物资常有积压现象,而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天津等地的汽车运输力却常年有余;又如:全国各机关、企业单位自用运货汽车,比国营运输企业汽车数字要多百分之六十七点八,而运输效率一般都很低。以甘肃省为例,一九五四年省运输公司汽车车吨月产三千吨公里。而机关的汽车月产最高为一千二百吨公里,比省运输公司低百分之六十。一九五四年旅大市机关自用运货汽车比一九五○年增加了百分之五十一,有些机关的车闲着没事,就从事运输营业。如旅大市罐头食品总厂汽车对外营业量占它的总运量的百分之七十,钢铁工厂占总运量的百分之五十七。一九五四年山东省供销合作总社增购了新汽车三十辆,自行招揽货源,以致影响了国营运输企业的“计划运输”,打乱了运输秩序。
随着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交通运输部门的负担也日益繁重,为了满足工农业生产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我提出以下两个建议:
一、对于机关、企业、工矿、合作社等单位的汽车购置,要加以严格控制。平衡运力运量,合理地分配运输任务,克服停驶、跑空等浪费现象。
二、汽车运输力过剩的省、市应该有计划地支援运输力较缺的省、市,动员质量较好的汽车外调,逐步消除汽车运力分布不合理的现象。                    庞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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