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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商业厅长有了吉普车还要买新轿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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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6-19
第6版()
专栏:

辽宁省商业厅长有了吉普车还要买新轿车编辑同志:
辽宁省刚并省不久,商业厅就花了三万二千多元买了两辆华沙二十号新轿车。
在并省的时候,前辽宁省筹备委员会曾经调配了两辆吉普车给商业厅使用。当时,商业厅长佟云认为这种吉普“太破”、“太旧”,很不雅观;后来,省办公厅准备调两辆轿车给他,他看看不是新的,还是不愿意要。按照筹备委员会的规定,商业厅现有正、副厅长五人,两台小吉普车已经够用了;但佟云借口沈阳城市大,公司分散,经理们要求买汽车等等理由,通过辽宁交通电器公司花费三万二千四百五十四元,又买进了两辆波兰新轿车。
新轿车买来了,车款却无法解决,因为一九五四年的基本建设指标中,并没有这项预算。后来,经过正副厅长共同研究,决定从职工福利费、财务科暂存款和行政经费中暂时垫付。
虽然商业厅为这两辆新轿车专门制定了一个“小汽车暂行管理制度”,规定由商业厅“集中统一管理,供商业厅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乘用”(包括厅长、公司经理和处长),实际上有一辆新轿车已经成了佟厅长的专车。至于原有的两辆吉普车,只有一辆偶然为各公司经理和处长跑一跑,另一辆则长期停放在车库里。
我们的国家正在厉行节约,要积累大量的资金,投入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去,而辽宁省商业厅长佟云,却想尽办法,制造借口,浪费资金,达到个人摆阔绰的目的,这是极端错误的。因此,我建议辽宁省的有关部门认真检查这件事。
辽宁省监察厅监察处副处长 王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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