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阅读
  • 0回复

北京诉讼证据工作改革举措出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04
第2版(综合)
专栏:

北京诉讼证据工作改革举措出台
  本报北京10月3日讯记者赖仁琼报道:为推进法院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实现司法公正,《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各类案件证据问题的有关规定》10月1日起在北京法院系统试行。这个规定不仅是对当事人的规范,同时也是对法官在证据方面审判行为的规范。
  证据制度是现代诉讼制度的核心,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针对北京各级法院在审判工作特别是诉讼活动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这一具有现代诉讼理念的规定。规定有以下特点:一是法院裁判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二是突出当事人举证公开、平等;三是在程序上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尊重当事人的自治和选择,减少法院的职权色彩,增加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对抗和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四是需要证人出庭作证时,由提请人负责通知证人到庭;五是增加了法院对证据认定的民主性、公开性。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