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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组建联合组建依托组建山东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发展党组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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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07
第2版(综合)
专栏:

单独组建联合组建依托组建
  山东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发展党组织
  本报济南10月6日电记者宋光茂报道:山东省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依托组建等多种形式,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发展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今年上半年,全省在非公经济组织中新建党组织1974个,非公经济组织中已建立的党组织总数达到9999个,占具备条件建党组织数的86.3%。目前,该省非公经济组织中新建党组织数量在全国居第一位。
  山东省把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作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在工作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出了单独组建、联合组建、依托组建等切合实际的党组织设置形式。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各方面条件具备的,单独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不足3人的企业,按照地域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支部;不具备单独或联合组建条件的,按照行政、经济区域或行业分类,依托工商管理部门、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商联等建立党组织。与此同时,山东省梳理了非公经济中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设在农村的,一般隶属于所在村党组织;设在乡镇驻地的,一般隶属于乡镇党委或乡镇经济管理部门党组织;设在城区的,一般隶属于街道党(工)委;大型专业批发市场设立的党组织,一般隶属于工商局、个体劳协、私营企业协会或工商联党组织;外商投资企业的党组织,有主管部门的以主管部门管理为主,无主管部门的实行属地管理,改制企业的党组织,原隶属关系一般不变。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山东省还进一步加强了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采取3种方式选配党组织负责人:对由公有制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如是原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并且符合任职条件的,继续留任现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有合适人选的,由企业的党员选举产生党组织负责人;对一时没有合适党组织负责人人选的企业,采取从上级机关“派”,从国有、集体企业“聘”,由村居党组织负责人“兼”等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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