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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要划清六个界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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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08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反垄断要划清六个界限
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副理事长管益忻
  年深日久的垄断运营后遗症致使一些企业行为倒错。是推进改革提高效率,还是通过寻租来“解决”困难?这是摆在垄断企业面前的一大课题。
  进入WTO在即,我国各类产业,千千万万企业的疾速发展,都要求我们必须要从理念、政策、立法等各个方面辨析方向,克服阻力,摆脱垄断积弊。特别要强调的是,必须具体而科学地划清如下一些原则界限。
  1.划清“上帝”与“仆人”的界限。一些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由于年深日久垄断运营的后遗症,把自己放错了位置。像电力系统正在进行设备更新,需要一个新的程序系统。这个新的计算机系统应该由作为股东的电力系统来投资,这是明摆着的事情。然而,他们利用垄断地位,把它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了。就是说,他们成了“上帝”,消费者成他们的“奴仆”了。颠倒了的位置,必须颠倒过来。
  2.划清自然垄断与人为垄断的界限。在自然垄断已开始被打破的情况下,再搞人为垄断是不行的。电信、电力、铁道等部门,在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等,其自然垄断已被打破了。而我国,随着范围经济的兴起,这种自然垄断正在被逐步打破。而现在又冒出来新的“人为垄断”,如民航,各公司纷纷要求机票打折,甚至(乘客不买账而逼出来的)“偷偷打折”的,也多次受到有关部门的查禁。
  3.要划清经营受益和非经营受益的界限。有的系统,有的企业,由于一时沾了价格的“光”,或者因仍有某些国家优惠扶植,一时还有些所谓“经济效益”,自我感觉良好,这其实并不是经营受益,必须有自知之明。
  4.划清寻租扭亏同经营扭亏的界限。是推进改革提高效率,还是通过寻租来“解决”困难,这是摆在相当一部分垄断企业面前的一大难题。宏观上说的需求不足不等于微观即企业什么“需求不足”。这是两回事。作为个别企业,你的任务是如何解决供给不足、不良问题。不少上市公司,ST已多年,又成了PT了,可他们的心思不是用在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改善经营管理解决扭亏上,而是处处想着抄近道,在如何“寻租”中提高收益。在一再搞重组、内部关联交易,地方部门注入“优质”资产等等多已失效(或已力度大减)的情况下,近几年来相当一部分翻牌公司干起大肆侵犯集体经济产权的勾当了。他们以你企业“当初是我办的”,或“你是我管的”,或什么“法人是我派的”等等理由,大搞寻租,这样扭亏是决然不会有出路的。
  5.划清鼓励消费之政府行为同抑制消费之政府行为的界限。有的地方和部门在“强化调控”、“规范市场”、“维护秩序”等等旗号下,继续沿用计划经济下的管理办法,继续坚持各种审批制度,实施各种寻租(乱收费),大大抑制了人们的消费。汽车各种乱收费竟达1500种之多。这个产业怎么发展?上海一辆桑塔纳轿车原价11万元,各种费用加上,成为18万元了。
  6.划清产业政策同市场调节的界限。对既往的产业政策要清理一下,那些实践已证明是忽视市场调节的所谓(纯政府主导的)“产业政策”必须调整,甚至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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