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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父母官”称谓谈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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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09
第12版(大地·文化纵横)
专栏:文化点评

由“父母官”称谓谈起
夏恩训
  在地方性新闻中或有的电视剧里,常可以见到一些县处级领导干部自称“父母官”,或者被他人尊称为“父母官”。《辞海》注释说,“旧时称州县官为‘父母官’,大抵始于宋初。”
  笔者近日读到一则资料,原来比宋代早几百年的汉代便有“父母官”的称谓了。西汉末年的南阳太守召信臣抱着济世安民愿望,“为民兴利,务在富之,躬耕劝农,出入阡陌”,因此深得民心,百姓尊称其为“召父”。东汉初年的南阳太守杜诗,崇尚节俭而且为官清明,“以诛暴立威,省爱民力,广拓王田”,因此百姓生活安定富裕,便尊称其为“杜母”。此后,人们将“召父”、“杜母”并称而有了“父母官”的称谓并流传下来。
  当官,如果自认为是百姓的衣食父母,无可争议是封建思想的残续。观念上的错位导致了高高在上,老百姓成为依附自己的子民。山西省有位受百姓称赞的县委书记叫刘郁瑞,他在职时“做官是为做事”,而不是“做事是为了做官”,所追求的就是为老百姓办点事,不辜负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退休以后,不幸身患重症,仍强忍病痛坚持用笔记录自己任职期间的作为,进行深层次的思考。他在剖析“父母官”观念之谬时说:“视老百姓为‘衣食父母’,是我为官的根本观念,这一点始终没有改变和动摇过。我鄙视那些当了个小小‘芝麻官’,就自称或互称‘父母官’的人。觉得他们不但颠倒了关系,还卑微、不自量,甚至是卑鄙,是无耻。吃着老百姓的,喝着老百姓的,穿着老百姓的,怎么头上多了顶‘顶戴花翎’,就要当‘民之父母’,就成了‘衣食父母’和‘父母官’了呢?”
  我们党历来教育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服务于人民作为自己最大追求,把造福于人民作为自身价值的最大体现,当好人民的“公仆”。“公仆”的称谓与“父母官”的称谓是有着天壤之别的。只有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切实维护、实现、发展群众利益的人才配称“公仆”,是让群众仰视的“父母官”永远达不到的境界。
  天津有个区委书记带领一班人把实践“三个代表”落实到具体为群众办实事上:让能者有其工、居者有其屋、贫者有所帮、残者有所助、患者有所医、老者有所养、人人增收入。这七句话变成一句话:“当官的就应关心群众,不能坐在位子上只想自己的事儿!”这种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的深刻认识,更是言必称自己是“父母官”的人所不能企及的。这让人想起党的好干部焦裕禄,他生前在群众遭遇困难的时候,深入百姓家访问,一位老农感激地问他是谁,他亲切地回答:我是您的儿子!
  做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儿子,是共产党干部的优秀品质。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官者更应当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融进对待群众的态度里,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愿望作为自己最大的责任。只有善解民意,善待百姓,以“公仆”之心鞠躬尽瘁的人,才最能体现我们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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