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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检察官的不懈追求——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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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17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检察机关质量工程专题报道

虹口检察官的不懈追求——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本报记者吴兢
  “虹检精神——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做党和人民最可信赖的检察官。”如果你登录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的局域网主页,映入眼帘的,便是上面那句响亮的承诺。
  这句承诺背后,凝聚着虹检人孜孜不倦的追求: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三五”普法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五好”检察院……
  这句承诺背后,也凝聚着该院党组带队伍抓管理的严格。检察长徐六弟告诉记者:“让人民高兴、使人民放心是检验我们工作的标准。以人为本、从严治院,我们的事业才能让人民放心。”
  “严”字当头
  虹口区检察院对队伍的管理可谓“严”字当头: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这个“严”字,首当其冲的是领导层。
  在这里,领导干部怎么样,群众说了算!对领导干部,实行动态述职评议制,全程跟踪考核,动态管理。中层干部评分管领导每季度一次,普通干警评中层干部每半年一次,划出“满意、较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
  在这里,领导干部不称职,非降即免!院领导不称职降级(免职)制是该院领导心中的一记响锤:在季度述职评议中,年度内出现两次综合测评为“不满意”的则提出警告,由本人在中层干部会议上作说明,有三次综合测评为“不满意”的,则提出降级或免职建议,按组织程序作出处理。
  该院的领导干部普遍有危机感和紧迫感,自己对自己要求严。采访中,他们告诉记者:“律人先律己!更何况我们头顶也有‘紧箍咒’。”而不少干警则告诉记者:“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为我们做出了好榜样。”
  该院推出十项监督制度,形成了一个全面的监督网络:党组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干警监督,党员佩戴标志上岗接受群众监督,干警接受院廉政、勤政督察员监督,科室之间互相监督,干警接受家属监督,自侦案件接受当事人、案发单位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在行之有效的监督网络下,干警们严格地约束自我。
  “新”招出效
  利用网络这一新生事物来加强队伍管理,是虹口区检察院的一大新招。“有话网上说,说了不白说。”这句话,如今已成为该院出“口”率最高之一。
  在虹口区检察院的局域网上,“网上谏言”的栏目深受大家的欢迎。以前,干警提意见和建议总是心存顾虑。院党组便决定利用网络的隐蔽性和广泛参与性,在网上专门开设了“网上谏言”的栏目。如今,每位干警只需要打开电脑、轻移鼠标,便可以“隐身”网上畅所欲言。据不完全统计,“网上谏言”栏目开通以来,每天访问的干警超过了300人次。对院里的工作和管理,干警们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做一名党和人民最可信赖的检察官”,引来干警纷纷献计献策;“网上谈心室”,为领导和普通干警架起了“面对面”的桥梁;“说说心里话”,干警们谈学习、谈工作、谈社会、谈人生……
  副检察长居广鉴告诉记者:“网络这一虚拟空间,如今成了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提供了更广泛的交流和更直接的监督。工作中稍有不对或者不公,我们当干部的在网上就要挨骂了!同时,在网上群众还可以相互教育,比我们当干部的做思想工作效果更快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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