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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不该遗忘的索赔权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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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17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百姓点题

保险:不该遗忘的索赔权利
无名
  几乎每个人都买过保险,其中包括许多不经意的场合。一旦相关利益受到损害,你千万别忘了向保险公司索赔。
  ●母婴安康保险●
  母婴安康保险,是一种缴费较少、一次办理、手续简便的险种,专为保障妇女、婴儿的合法利益,服务于产妇分娩而设计。一般通行的做法是保险公司与医院签订长期的协议,由医院代为办理。虽然我国尚未有强制性参保的法律规定,但绝大多数医院都做到了入院孕妇人手一份,投保费与住院费等一并缴纳,不单独开具专项保险单收据。
  但在日常生活中,多数孕妇及家属爽快掏钱参保后,却对保险内容不闻不问,以致在出现了可以依保险索赔的情况时,却忘了自己的索赔权利;而有的医院也对产妇及家庭采取欺瞒的态度。不知不觉中,合法且应当给付的赔偿就这样被“遗忘”了。
  ●中小学生平安保险●
  中小学生平安保险,一般是由学校集体为学生投保,保单也大多是以班级、年级或整个学校为单位开出的,由学校留存。保险期限内,参保中小学生无论在校园内外,如遇有中暑、中毒、淹溺、交通事故、触电、烫伤及劳动和体育活动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都应按保险条款支付医疗费、医药费和相应的保险金。
  这种保险,由学校代为投保,许多学生家长却不知情。因此,笔者提醒大家,如果你掏钱为在校的孩子买了保险,一旦孩子遭遇保险条款规定范围内的一切意外伤害,不要忘了索赔。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如今时尚的旅游,也与保险息息相关。在外出旅游乘车、游玩、住宿等环节中,我们都在不经意间掏了保险费。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共有三种:一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客在乘车坐船购票时,大多已被动地投保了该险种;二是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到某个景区旅游购买门票时,景点处经常搭售几毛钱、几块钱的保险费,有的景点门票中就已包含了一定数量的保险费;三是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客住宿时,部分旅店会随收取住宿费同时给旅客搭一份人身保险,而许多大中旅店所收取的住宿费中已含了保险费。
  所以,旅途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不要忘了还有保险公司做后盾。
  ●医疗事故保险●
  在生病住院治疗时,出于对维护医患双方利益的考虑,医院会要求你上一份医疗事故保险。这几块钱的保险费,一般是在医生提醒下,随大宗的住院费用一并缴纳的,患者一般不会拒绝。同成千上万元的医疗费相比,区区几块钱保费实在是微不足道。所以发生了医疗事故后,患者或家属大多会与医院打官司,要求医院赔偿,却忘记自己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此时,如果你拿出手中的保单,保险公司便应该赔偿你的医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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