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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收获——第十一届人大好新闻评选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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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17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特别报道

品味收获
——第十一届人大好新闻评选综述
本报记者傅旭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品味收获,是秋日里的一种享受。国庆节前夕,在第十一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工作中,当评委们细细地研读着全国各地选送来的390篇新闻作品时,犹如品味着秋实醉人的甘甜。
  报道突出新意
  今年的参评作品与往年一样,来自省级人大和中央新闻单位的推荐。但评委们在阅评中感到,与以往相比,稿件发生了不少可喜的变化,数量多、内容广、体裁新,稿件质量也较前有很大提高,最为突出的是对立法工作的报道,有创新,有突破。
  立法工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新闻单位报道的重点,但由于法律本身所特有的严肃性,如何搞活法律宣传一直是新闻界在探讨的一个课题。过去对立法的报道较多地侧重于对立法程序和结果的报道,而去年各家媒体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婚姻法的报道可谓是一次突破。报纸辟专版,电视、广播开专题,近几年刚刚兴起的第四媒体互联网既有网上讨论,也有网上调查,各家媒体各展所长,对法律的修改作了全方位的立体报道。这些报道大多抓住法律修改的重点、读者关心的焦点,进行了深入的采写,其中有多篇被推荐参加本次评选。获得一等奖的本报系列述评,用两个整版围绕“包二奶”、家庭暴力、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报道,同时还配发了言论和背景资料,以增强报道的力度,在版面处理上也力求做到图文并茂。获对外宣传一等奖的新华社特稿《中国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引起社会争论》一文,将这部法律的审议过程和海内外广大读者关注点紧紧地扣在一起,既回答了婚姻法修改中争论的焦点问题,也使读者了解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电视及时录播了常委会以联组会议方式对婚姻法修改的审议,直观、生动地展现了人大的立法过程,增加了立法工作的透明度。这些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在这些稿件中,还报道了过去涉猎不多的一些人大日常工作领域。安徽《合肥晚报》发表的省人大常委会对汪伦才一案进行特定问题调查的系列报道,详尽、深入,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一些专业报刊对这方面的报道也较过去给予了更多关注,《中华英才》在报道李鹏委员长出席千年议长大会、出访印度等活动方面,做到了有声有色,比较充分地反映了中国人大对外交往的活跃和成效。《中国档案报》则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点,报道了人大的档案工作如何服务于大会,读后令人耳目一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还系统介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大报道程序较强,在新闻报道中,消息、通讯、摄影是各家媒体常用的传统体裁。为使报道写得生动活泼,让读者喜闻乐见,《法制日报》、《解放军报》等媒体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采用日记体裁报道代表视察,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报道基层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也产生了较好效果。
  评选严肃认真
  “这篇作品有‘硬伤’,不应成为获奖作品。”一位评委就一篇宣传婚姻法修改的作品提出意见。
  这篇作品的题目为《婚姻法为何初审搁浅》,本来是篇在写作技巧上还不错的文章,但却出现了明显的程序性错误。九届全国人大以来,对法律的审议一般为三审制,而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刚刚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何来“搁浅”?这篇文章也由于这一“硬伤”而搁浅。
  还有一条消息本来在消息评选小组已获得一等奖提名,但在其他组传阅时有评委指出其有“硬伤”,原小组认为有道理,撤销了它的一等奖提名资格。
  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的奖项是我国人大好新闻评选中的最高奖,在全国新闻奖项中也具有较大影响。本届评选委员会由38人组成,主任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日报原总编辑范敬宜,五位副主任均为副部级领导,其他评委也大多为各新闻媒体负责同志或专家、教授。
  人大工作讲程序,在评选工作中也得到了体现。评选的全部工作都是按事先制定和通过的评选办法严格进行的。评委们的工作十分认真。电视广播组的评选较为特殊,电视节目要现场集体观看,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为赶上整体进度,不得不开夜车。评选中不同意见的争论虽未达到面红耳赤,但完全可以说是开诚布公:“这篇通讯题材虽然抓得好,但挖掘不够深,显得空一些。”本来有人提出要评二等奖的作品,结果连三等奖也未入围。新闻组在初评时,为真正做到公正,一条消息竟然投了三次票才有了最终结果。身为评委的各新闻单位的“老总”们“秉公执法”,对任何稿件的态度都出以公心,毫无为本单位争奖项之意。
  最后的大会投票结果,消息和通讯的一等奖各空缺一篇,电视则增加了一项。
  不应有的遗憾
  评选也有遗憾。
  消息少,连消息总汇的新华社亦未报来消息;评论少,评论是本报的强项,结果仅报来一篇社论;图片少,好多新闻单位都重视图片宣传,并非没有好图片,但推荐来的作品中却佳作寥寥。
  程序性、常识性错误给一些本来不错的稿件造成了“硬伤”或“轻伤”。如前边提到的《婚姻法为何初审搁浅》;有一届全国人大有3个专门委员会说成4个;婚姻法修正案草案说成“修订草案”,审议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丢掉了“修正案草案”;报的是人大好新闻,而内容却与人大无关等。推荐单位的面还不够广,有的较有影响的大报竟然一篇未报。
  对这些情况,评委们都希望今后引起各新闻单位重视,同时建议加强对从事人大报道工作者的培训。
  总结会开成研讨会
  组织者的初衷本想开一个轻松的总结会,没曾想诸位评委感慨良多,却开成了人大宣传研讨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刘政在全国人大已工作了十几年,可以称得上是位“老人大”了,稿件中出现的程序性和常识性错误不少是由他指出的。在姜云宝副秘书长作了简短总结后,他说,人大宣传不仅仅是要改变社会上对人大是“橡皮图章”的印象,而是要通过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人们认识到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宪法职责的有效能的机关,是联系反映民意的代表机关。他希望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党如何加强和改善对人大的领导,人大如何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开展工作。
  范敬宜是位“老新闻”,他着重谈了怎样实现人大宣传“难点”的突破和创新。他认为应解决三个关系:“钻”与“跳”的关系。钻,就是认真、刻苦地钻研法律,钻研人大知识,加强对人大工作的研究。跳,就是要在把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从专业、程序里跳出来,按照新闻规律,通过记者的眼光,依据群众的需要,去发现、处理新闻。
  内与外的关系。内,是指人大,外,是指方方面面的社会人士。跑人大新闻的记者,往往跑内多于跑外,到人大机关参加会议,要工作计划,要典型材料,这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不与外结合,就不可能做到报道有血有肉。内是理性的东西,外是感性的东西,二者结合才能完美。
  文与质的关系。文是文采,质是内容。质当然是第一位的,但如果没有文采,质就得不到充分表达,起不了应有的作用。
  突破需要勇气,创新需要探索,勇气加探索,就一定能走出一条新的路子来。既然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开端,经过大家的努力,相信明年一定会有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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