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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莫局”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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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18
第12版(大地·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

读“莫局”检讨
  吴昊
  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忽然联想到“莫局”。“莫局”者,广西一县某局之局长也。
  “莫局”为什么要写检讨呢?原来是某日到一家酒楼宵夜,他在楼梯上碰上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孩,硬拉着人家上楼去陪×(现在还说不清是陪什么),捅出了乱子。这个女孩是某艺校的学生,来酒店打工。“莫局”拉着人家到包厢以后,关了门,又灭了灯,于是只听“啊——”的一声,女孩从窗口飞身跳下,摔断了腰椎,摔伤了手臂,摔坏了脚跟,昏了过去。“莫局”说,他是开电扇,弄错了开关,关了灯;女孩说,“莫局”对她实行强暴,她万般无奈,才跳的楼。谁的话可信呢?读者会有公论,执法部门也会公正执法。不过这是以后的事情。眼下“莫局”已写了检讨,并已见诸报端,文字十分精彩,不长,抄录于下,以飨读者:我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单位领导,在进出酒楼吃饭时,要严守纪律,不应要求服务员陪吃饭,帮倒酒,特别是在不熟悉酒楼包厢内的日常用具的情况下,不要乱开乱关,以免造成失误,酿成悲剧,给社会造成负面的影响,给自己的脸上抹黑。我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不断加强世界观改造,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来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对人民有益的人。
  不知“莫局”当年就读哪家大学,学的是什么专业,单从这篇不足二百字的检讨看,他的文字功夫是很可观的。其目的之明确,思路之清楚,用字之准确,都十分老到。第一,他没有忘了“亮相”,让人知道他是“国家干部、单位领导”,有身分的人,不能把他等同于老百姓。为什么先要“亮相”呢?也许当今官场就是如此,成克杰、胡长清不是在法庭上都说过“作为党和国家一名高级干部”如何如何吗;第二,他知道自己要“严守纪律”,所以他硬拉小姐上楼去包厢,不是搞“那个”,而是“陪吃饭,帮倒酒”。这个“帮”字用得是何等的好啊,不是深谙此道,久走江湖,怎能想得出;第三,最妙的,也是这篇“检讨”的核心,是他特别强调了“在不熟悉酒楼包厢内的日常用具的情况下,不要乱开乱关,以免造成失误”,把“千吨失误”,归于“原因二两”,就像在茫茫的大海中,竟抓到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化险为夷,真有两下子;第四,他在说“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同时,还说“给自己的脸上抹黑”,把“自己”和“社会”捆绑,分明是猢狲附在大树上,树不倒,猢狲就不散;第五,他说“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不断加强世界观改造,“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对人民有益的人”。这也许是许多腐败分子的共同特点,一边搞腐败,一边唱高调,干的是男盗女娼的勾当,喊的却是廉洁奉公的口号,只要不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是一副道貌岸然的面孔。一个人的“双簧”,又是红脸,又是白脸,也许正是当前某些干部的特点。
  “莫局”的事还没有完,“莫局”的检讨,估计还会有续二、续三,但愿人们能读出点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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