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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管理办法 规范IC卡发放和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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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21
第7版(国民经济)
专栏:

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管理办法
 规范IC卡发放和收费
  本报讯记者朱剑红报道:为促进集成电路卡(简称IC卡)推广使用的有序进行,规范收费行为,经国务院批准,近日国家计委会同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对IC卡的应用和收费管理做出规定。
  近年来,IC卡得到广泛的应用,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部门和行业凭借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推行和销售IC卡并收费;有的公用事业单位通过推行IC卡变相提高价格;有的行政机关一边发放有关证照,一边推行等效的IC卡,进行重复收费;各自为政、自行其是、盲目发卡现象比较普遍,增加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新颁布的《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国IC卡生产、应用的领导和统筹规划,制订全国IC卡应用的总体规划,指导各部门、各地区的IC卡生产和应用。IC卡的推广应用实行分行业分级管理。在IC卡应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全国行业性IC卡的应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发卡计划及应用规范,统一管理;地区性IC卡的应用由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各部门、各地区要服从金卡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根据全国IC卡应用的总体规划制定本部门、本地区的IC卡应用规划,并报金卡领导小组备案。未列入应用规划的IC卡,不得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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