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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旧规迎接入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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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20
第6版(综合)
专栏:

清除旧规迎接入世
新华社记者
  国务院10月18日公布了决定废止、宣布失效的部分行政法规目录。这是自1985年我国大规模全面清理行政法规以来动作最大的一次。此次废止部分行政法规,一个重要的大背景是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经过15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入世大局已定。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我们向市场经济转轨,融入世界经济大潮又迈出决定性的一步。世贸组织有自己的“游戏规则”,凡其成员都要按它的规则行事,这也是一条“规矩”。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顺应世界经济发展大势,不断改进和完善经济运行的法制基础。但与世贸组织的“规则”相比,我国原有的一些行政管理方式还有不适应的地方,一些行政法规或已过期,或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有的甚至与国际通行规则冲突。在实际运作中,也出现政策不透明、办事效率低下的情况。因此,对有关法规进行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该宣布失效的宣布失效,逐步建立起一个统一、公正、透明的法律体系,是十分迫切的事。
  今年年初的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大会新闻发言人曾宣布:凡是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的承诺的法律法规规章将废除。今年以来,对照世贸规则,我国加大了对有关法规的清理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专家认为,对现行行政法规的清理,将使我国进一步与世贸组织规则接轨,必将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再上新台阶,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迈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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