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阅读
  • 0回复

高度重视主产区和纯农户增收问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22
第11版(农村经济)
专栏:

高度重视主产区和纯农户增收问题
杨雍哲
  ●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实施城镇化战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但在城镇化条件暂时尚不成熟的农区,当务之急是引导群众着力调整农业结构。
  ●家庭承包经营应长期坚持,农业产业化可以克服其规模较小的局限性,应倾力实行。
  ●要想培育大批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就必须起用农村能人,创造有利于他们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
  我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已经连续4年下降,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自1998年以来,来自农业特别是种植业的收入是负增长,因而部分粮食主产区和占全国总农户大多数的纯农户实际收入是减少的,不是增幅下降的问题。即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幅相当高的省也存在同样的情况。如浙江去年农民收入增幅高达7.8%,位居全国前列,但分业来看,其增长主要是增长在非农产业上,来自农业的收入比上年下降3.5%;分户来看,有45.1%的农户收入是减少的,他们大多是纯农户。主产区和纯农户收入减少问题,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坚持增加农民收入的两大战略并行不悖
  主产区和纯农户是我国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主要生产者、供应者,他们对创造我国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辉煌成就做出了重大贡献。如果他们减收的状况不尽快扭转,积极性继续受挫,对农业、对大局都是不利的。
  解决农民收入问题,以及农业、农村发展问题,中央提出了两大战略:一是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二是实施城镇化战略。这两大战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具有现实的和深远的意义。
  从各方面对两大战略的认知和执行情况来看,总的讲是好的。特别是人们对实施城镇化战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下决心解决“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的问题,认知程度比较高。相比之下,对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似乎有点畏难,信心不足,有的认为农业已不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低估了通过结构调整以增加农民收入的潜力。
  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郊区,以及其他乡镇企业发展比较快的地区,既务农又务工的兼业农户增多,务工经商等非农收入逐渐占了大头,农业的确不再是这里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但是,从全国来看,大多数农民还是纯农户,农业依然是他们的主业,是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要想尽快改变他们收入减少的现状,不能完全离开他们从事的主业去打主意。当前实施的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要求不同地区以市场为导向,优化区域布局,提高产品质量,发展加工、转化,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正是主产区和纯农户从根本上挖掘农业增收潜力的现实途径。
  应当肯定,实施城镇化战略,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继而使农业资源相对集中、规模经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根本大计。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个相当长的发展过程。当前,如果不积极引导农民抓紧时机调整农业结构,向城镇转移一时又难以实现,对现阶段增加农民收入是极为不利的。我们对待两大战略不能失之偏颇。正确态度应当是,既要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向农业深度和广度进军,又要根据城镇化条件已渐成熟的情况,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二者并行不悖,相得益彰。
  农业组织创新必须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
  现在有一种看法,认为农业要发展、农民要增收,必须走出过分迷恋小规模家庭经营的误区,实行规模化运作和企业化经营。
  应当承认,当前我国农村大量存在的小规模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在发展生产、发展市场经济中有一定的局限性,逐步扩大家庭承包经营规模,实行企业化运作,是今后发展的方向。但是,应当看到,小规模家庭承包经营的现状,在我国多数农村特别是主产区将会长期存在。原因在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家庭经营规模的扩大,自然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对此,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对小规模的家庭承包经营持否定态度。当前,有的地方在调整农业结构中,为搞规模种植,强行集中农民的承包地;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违背农民自愿和有偿的原则;过早地收回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承包地。这些做法,既挫伤了农民积极性,又影响了农业的发展,对纯农户增收十分不利。要真想发展规模经营,就应当把功夫下到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上,发展小城镇上,为农民稳定地转移出农业和农村创造条件,使发展规模经营水到渠成。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最重要和可靠的社会保障,是农村长期稳定的基础。坚持稳定当今条件下合理存在的小规模家庭承包经营,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决非“误区”。当然,小规模家庭承包经营,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比如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其他乡镇企业发展快的地区,农村大部分劳动力已经转入非农产业,承包地的使用权流转已经成为他们自发的要求,这些地方就应当因势利导,适时发展规模经营。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们已经找到了克服小规模家庭承包经营局限性的成功路子。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是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进行规模经营、企业化管理和实现现代化的最佳途径,是中央充分肯定、农民乐于接受的最佳形式。这才是当今我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真正的组织创新,全国上下应当倾其全力实行之。
  大力支持农村能人兴办农业龙头企业
  现在看得越来越清楚,要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解决主产区和纯农户收入减少问题,必须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的关键在于大力培育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从哪里来?人们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城市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应当承认,城市大型工商企业,包括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外资企业,一般来说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管理科学,能推出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又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进入农业的成功率高、效益好,受到各方面的欢迎。对此,应当充分肯定,大力发展,多多益善。但毕竟数量太少,远远满足不了偌大农村2亿多农户的需要。据有关方面统计,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仅占总农户15%左右,中西部地区则更少。现在的情况是,亿万农户翘首以待,渴望龙头企业来帮、扶、带。
  要想尽快培育出大批龙头企业,除了继续鼓励和支持城市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以外,还必须眼睛向下,从农民群众中选贤任能,启用大批创办龙头企业的人才。多年来的无数事实已经打破了一个迷信,即农村能人办不了有一定规模和现代水平的龙头企业。吉林省长春皓月肉业公司总经理丛连彪,原是一位农民出身的复员军人,创办一个年屠宰肉牛20万头、肉羊10万只的大型肉业企业,产品出口中东,带动周围20多个县农民发展养牛业。据称,全国15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领班人,相当一部分也是出自农民。他们开始只是小打小闹,积累了资金,积累了经验,就可以越滚越大;吸纳了技术人才,引进了先进设备,就可以生产出有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善于掌握消费需求,开拓市场,就能占领市场;能人随着事业的发展增长才干,逐步成长为现代企业家。他们成功的事实告诉我们,转变思想观念,人才就在面前。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农业结构调整,扩大农村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的希望,很大程度上寄托在农村能人身上。
  现在的关键在于,要形成有利于农村能人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农村各级领导同志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遍访能人,起用能人,制定支持能人创办龙头企业的政策,尤其重要的是农村金融服务政策。同时,还应结合县、乡体制改革,鼓励分流的干部创办农业经营实体,鼓励农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龙头企业就业。这样,农业产业化必定出现一个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需要强调的是,解决主产区和纯农户收入减少的问题,只在国内市场上打转转是不够的,扩大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向海外适当分流,是缓解国内市场供过于求的矛盾、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出路。为此,我国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既要着眼国内,更要放眼世界,充分利用入世后我国农业处于开放的国际环境等有利条件,扬长避短,参与国际分工、竞争和合作,逐步构筑我国农业融入全球的新结构,使农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