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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穿传销的骗人伎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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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24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戳穿传销的骗人伎俩
苗爱臣马强
  今年7月27日,朱镕基总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考察工作时指出:“要像揭批‘法轮功’那样,彻底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坑人、害人的诈骗实质;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彻底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要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和各媒体公开曝光,宣传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揭批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
  近一个时期,曾一度被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又死灰复燃,以多种名目在全国各地重新抬头,由于其表现形式花样翻新,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使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盲目参与其经营活动,从而上当受骗。
  由于传销纯属非法经营行为,所以传销者的权益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往往是通过发展下线来提取报酬的,从难易程度上讲,个人人际交往网络往往是传销分子首先考虑吸纳为下线的对象。为牟取利益,所有亲情、战友情、朋友情在这里一并消失,良心和道德泯灭,每个人在被骗的同时,又沦为骗人的工具。
  传销已为大众所知,传销骨干分子就假借或“创造”新的营销名词,掩盖其非法传销的本质。而掩盖传销的本质,是为了达到赚取巨额财富,迷惑群众的目的。如传销人员宣传所从事的工作是“消费联盟”、“连锁加盟”、“框架营销”、“互动式科学营销”等,夸大其词。
  非法传销活动同时也是对传销人员的精神奴役与控制。传销骨干把被骗人员召来后,吃住在一起,传销商严格控制,只准发展下线,不准与外界随便联系,通过集中上课反复“洗脑灌肠”,实施精神控制,把非法传销宣传为可以极限发挥人的智慧和造福社会的神圣工作,致使部分受骗人员中毒很深。
  非法传销活动不仅破坏着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转,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同时也对我国社会政治稳定带来极大隐患。一些不法之徒通过欺骗的手段,牟取非法所得,致使参与传销活动的群众血本无归。非但如此,它还使一批本不应该进入市场的假冒伪劣产品涌入了消费者的手中,极大地损害着市场经济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给予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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