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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等部门发布通知 外国人和台港澳居民可考中国医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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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26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卫生部等部门发布通知
 外国人和台港澳居民可考中国医师
  本报北京十月二十五日讯记者白剑峰报道:日前,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发布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申请参加中国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到目前为止,我国进行了三次全国统一的医师资格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卫生部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外籍人员取得中国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国全日制普通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后,在中国指定的医疗机构内不间断完成一年期限的实习,可申请参加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授予我国执业医师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从二00二年我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开始,接受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的申请。台、港、澳居民的申请办法与此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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