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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改革涉外商事海事审判 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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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0-30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改革涉外商事海事审判
  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本报深圳十月二十九日电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做好迎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司法准备,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大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改革的力度,使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迅速做好相关的司法准备,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加大改革力度,使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主要包括:在审判力量相对较强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或者经济特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外商事纠纷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同时严格依法执行海事法院对海事案件的专门管辖,不断完善审判组织机构和审级体制,规范、统一执法标准和裁判尺度;审理时对有关证据特别是对境外证据进行质证认证,逐步推行庭前证据交换及限期举证制度,强调证人、鉴定人、审计人或者其他专家证人的出庭作证;建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站,公布裁判文书,进一步增加中国司法的透明度。此外,继续扩大国际交流,加强培训工作,帮助审判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世贸组织规则和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和国际惯例;全面清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司法解释,研究、制定新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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