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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泽千秋的生态修复工程——我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述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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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1-01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福泽千秋的生态修复工程
——我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述评
本报记者赵永新
  自1999年夏天以来,在黄河、长江中上游水土流失严重的农村,数以万计的干部群众以极大的热情掀起了我国史无前例的生态环境建设高潮。这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世纪之交作出的重大决策——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1999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率先进行退耕还林还草试点;200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退耕还林还草试点正式启动。
  目前,我国已在中西部地区的20个省(区、市)开展了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国家林业局组织的核查验收结果表明,1999年和2000年共完成退耕还林还草试点任务1659.6万亩,其中,完成退耕还林还草1101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558.6万亩。据统计,到9月底,2001年的试点任务已完成退耕还林还草375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522万亩。
  “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基本政策。在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密切协作下,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认真落实,让农民兄弟吃了“定心丸”。
  “如何退、怎么还、还什么”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各地干部群众因地制宜,大胆尝试,探索出了切实可行的退还机制和还林还草模式。无论是自退自还、自退他还,还是土地置换、大户承包,都保证了试点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地还根据不同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种植习惯,总结出多种典型的还林还草模式。
  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不仅仅是单纯的恢复生态植被工程,很多地方抓住退耕还林还草这一契机,加大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因地制宜地培育新的替代产业。退耕后的农民不仅有了可靠的粮食供给,还有余力从事多种经营和副业产业,较大幅度地增加了收入。
  实践说明,只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找对路子,找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点,就能做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一项无先例可借鉴的复杂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有两种现象值得注意。一是个别地方偏离了生态修复这一根本目标,过分追求经济利益,生态林草太少,经济林草比例偏高,个别省份高达52%;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林粮间作。二是个别省区造林成活率和合格率低,合格率最低的只有48%。
  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是国家启动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根本出发点,是必须坚持的第一位目标。如果偏离了这个目标,就违背了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初衷。因此,经济效益必须让位于生态效益,局部利益必须服从于全局利益,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要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
  合格率低和成活率低固然有干旱少雨等客观因素,但违反自然规律盲目栽种和后期疏于管理也是重要原因。因此,要切实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全面推广科技承包责任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中摸索出的先进技术和模式,根据不同的气候水文条件、土地类型进行科学分类,优化配置林草结构。同时,要针对当地存在的技术难题,组织有关科研部门联合攻关,建立良种壮苗供应机制,保证种苗质量。
  调查资料显示,全国360多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中,西部地区约占80%;9100多万亩25度以上的坡耕地中,3/4以上集中在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任重而道远。
  据了解,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我国将于明年全面启动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预计未来10年这项浩大的生态工程总投资额将超过1000亿元,涉及约8000万农户3亿多人。“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实施办法,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把退耕还林还草这一造福子孙后代的千秋大业办实、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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