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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创建文明小城镇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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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1-02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把创建文明小城镇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本报评论员
  创建文明小城镇工作座谈会结束了。这是根据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形势,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召开的一次会议,它对于全面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创建文明小城镇,是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最初是从创建文明户抓起,进而发展到创建文明村、城乡共建。近年来,创建文明小城镇工作已经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领域。各地党委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以带领群众奔小康、建设现代化小城镇为目标,以提高城镇居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抓规划,抓机制,抓管理,抓典型,以人为本,持之以恒,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创建文明小城镇,是一个新的任务、新的课题。许多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实践经验都证明:小城镇建设中,要始终坚定不移把发展经济放在第一位,经济上不去,一切都无从谈起。人民群众是文明创建的主体,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走群众创建之路,以群众欢迎不欢迎、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根本标准。创建工作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不能盲目攀比,不能做表面文章,不能给居民加重负担。要坚持教育和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努力提高城镇的文明程度,引导居民“告别农民,当好市民”。要在继承好传统、好做法的基础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不断改进创新。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搞好文明小城镇建设十分重视。江泽民同志指出:“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同时,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也是一个大战略。”各级领导,一定要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小城镇建设的意义,努力抓好小城镇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建文明小城镇活动,要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围绕提高文明程度、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三位一体”的目标,着重抓好“五个加强、五个促进”的工作: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城镇居民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加强城镇文化建设,促进城镇居民文化生活进一步活跃;加强城镇环境建设,促进镇容镇貌进一步美化;加强依法综合治理,促进小城镇社会秩序进一步好转;加强优质规范服务,促进小城镇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把小城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
  农村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大,使小城镇大量出现和迅速发展。这是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小城镇已经成为我国农村先进社会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搞好小城镇的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相信,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创建文明小城镇的各项工作一定会出现新的局面,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一定会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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