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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向下岗职工发放“优惠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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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1-04
第3版(地方新闻)
专栏:

汕头向下岗职工发放“优惠卡”
  本报汕头电广东省汕头市下岗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向该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汕头市城镇再就业人员优惠卡》,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近日,首批下岗职工喜获“优惠卡”。再就业人员凭“优惠卡”可在税费、信贷、劳动保障、工商行政管理费等方面享受优惠。(侯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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