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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各县农场不应积压和浪费粮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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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6-28
第2版()
专栏:

黑龙江各县农场不应积压和浪费粮食
周海
黑龙江省很多县的国营农场有严重的积压和浪费粮食的现象。据我们近几个月了解,仅鸡西、北安、宾县等三个农场就积压粮食达五万斤之多。全省一百多个农场积压多少呢,这是很难估量的。许多农场管理人员不知道自己的农场存粮多少、余粮多少、供应多少、消耗多少,粮食发霉、家畜家禽蹧蹋等浪费现象很多。
农场积压和浪费粮食的原因之一,是农场负责同志有本位主义思想,不根据实际需要,给本单位盲目多留粮食。还有一个原因是农场管理工作人员心中无数,生活所需粮食的供应和生产所需粮食的消耗没有标准或标准过高,制度也不严。如富裕县农场,过去工人家属愿领多少粮食就领多少,从五月份才开始加以限制;但规定每月大人领六十斤米、小孩领四十斤米,标准显然过高。在粮食保管加工等方面也有不少损失和浪费。如尚志县示范农场,一九五四年在十八垧地上收获的玉米(约四、五万斤)没有扒皮就放在玉米楼子里,从来没人翻晒,到今年三月底才扒完,霉了三分之一;并且玉米楼子跟前有五、六百平方公尺大的地方抛撒了很多玉米粒子,平均一平方公尺的地方就抛撒了一斤左右。这些农场发生积压和浪费粮食的现象,同各县县委和农业部门对农场检查督监和控制不严也有密切的关系,许多农场处于没人管理的状态。
农场是生产粮食的单位;可是,它同别的国家机关一样,在使用粮食方面决不容许有什么“特权”,不能认为是自己生产出来的自己就可以额外多留一些,就可以任意浪费。各地国营农场管理人员必须进一步认识节约粮食消灭浪费的重大意义,克服本位主义思想,把剩余粮食迅速交给国家,杜绝损失浪费的现象。各场应当赶快查清粮数,规定合理的消耗标准,核实需要量;同时,要建立起领取粮食的制度,按定量标准有计划地供应给本场生产上需要的和职工日常生活中需要的粮食;还要加强粮食保管工作,定时翻晒,防止发霉;粮食加工要提高出米(面)率,减少碎米和糠麸率、损失率。各县县委和农业部门的领导同志应当重视这项工作,并派专人协助农场把这项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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