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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 提高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时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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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7-31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
 提高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时效
  据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提高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时效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01年9月1日起,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期限由原来的2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到2003年1月1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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