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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击毁林案件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国家林业局公布7起特大重大毁林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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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7-31
第2版(要闻)
专栏:

重拳打击毁林案件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国家林业局公布7起特大重大毁林案
  本报北京7月30日讯记者周泓洋报道:国家林业局今天公布了重点督办并在近期告破的7起破坏森林资源特大、重大案件。
  这7起案件是:2001年4月18日至5月9日,新疆巩留林场借清林之名,制造“风倒木”假象,盗伐活立木1000余棵,林木蓄积量5000余立方米。案发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立即带领督查组到案发地进行督查。目前,已查明犯罪嫌疑人28名,其中已批准逮捕21人,主要案犯王新峰、阿克木江等17人在押,其他与此案有牵连的领导干部也分别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1999年9月至10月,云南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违规向贡山县边贸公司发放林木采伐指标4200立方米,这家公司实际超采19581.8立方米。案发后,国家林业局派出督查组,云南省委书记令狐安率队亲赴案发现场。主要案犯贡山县边贸木材有限公司经理董发生、副经理廖加柱等4人已于2001年1月12日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案的原贡山县委书记陈兴东、县长怒雄毅、副县长鹿再跃、云南省木材公司经理李炳坤、副经理胡映辉等9人因涉嫌犯罪也相继被依法逮捕。
  2000年3月至6月和2001年3月,海南东方市祥麟百果园基地法人代表张祥麟在其承包的土地上先后两次毁林开垦2418亩,滥伐林木蓄积2353立方米。案发后,国家林业局派出督查组进行重点督办,海南省委书记杜青林亲自率队赴案发现场,并成立了由省政府办公厅、林业局、农业厅、公安厅、水利局、法制办等单位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赖桂梅、张华、赖仁龙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于2001年7月6日被依法逮捕,张祥麟正在追捕中。
  2001年11月至12月,湖北省枣阳市平林镇取得2444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截至2001年2月,平林镇54户林农共超采林木蓄积2671.6立方米。经国家林业局和湖北省林业局督办,枣阳市已于2001年3月5日召开公捕公处大会,将犯罪嫌疑人罗正和等8人依法逮捕。
  2001年5月22日,甘肃省岷县锁龙乡严家村300多名村民有组织地暴力袭击森林公安民警和林场职工,造成2名干警牺牲,林场职工4人重伤。案发后,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到案发现场督查。目前,岷县严家村原党支部书记严国壁等21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1998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个体木材商贩栗锦坤等人利用大量假木材运输证向广东非法运输木材,偷漏各种税费100多万元。经国家林业局督办,2001年3月梧州市公安局、反贪局立案查处。目前,犯罪嫌疑人莫超教、岑海洪等3名案犯被依法逮捕。
  1999年9月,陕西丹凤县涌峪乡政府组织非法超计划采伐林木2759.5立方米,并违规收费55190元。在国家林业局督办下,丹凤县人民法院于2001年4月30日判决涌峪乡人民政府犯滥伐林木罪,处以罚金10万元。主要犯罪嫌疑人原涌峪乡乡长姚盛茂以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原丹凤县涌峪乡党委书记刘文丹以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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