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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长期看,我国将实行有增有减的税收政策:一是实行增值税的转型;二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三是调节个人收入差距;四是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五是灵活运用关税杠杆;六是深化地方税制改革。加入世贸与税收政策取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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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1-12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财经论坛

  从中长期看,我国将实行有增有减的税收政策:一是实行增值税的转型;二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三是调节个人收入差距;四是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五是灵活运用关税杠杆;六是深化地方税制改革。
加入世贸与税收政策取向
丛明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这就要求按照WTO的有关规则调整我国的税制。但是,税收政策也是我国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杠杆。入世后,我国税收政策调整要受双重因素制约,既要符合WTO的要求,也要符合中国经济实际和宏观调控的需要。我认为,要从近期和中长期两个过程来分析我国入世后的税收政策取向。
  从近期看,国内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政策走向对税收政策的影响比较大。我国入世前后,面临着日趋复杂和严峻的国际经济环境,特别是美国“9·11”事件发生之后,对美国及世界经济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明年我们必须进一步扩大内需,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其对税收政策的影响主要有:
  要保持一定的国债投资力度。无论从在建的国债项目,还是从西部大开发的国债项目来看,明年仍需发行一定数量的长期建设国债。积极财政政策仍然是以增加支出为主要特征的,很难在收入(即税收)问题上做文章。
  要加大刺激消费的力度。前几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是拉动投资需求。今年以来,积极财政政策开始注重拉动消费需求,主要是采取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提高社会保障待遇的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最终驱动力,消费上不去,投资是不能长久的。目前住房、医疗、教育等项改革,不仅使居民花费不少,而且使居民心理预期压力加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当期消费。上述改革是必要的,但在推进这些改革的同时,必须建立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机制,以增强居民的消费信心和可支付能力。为此,明年积极财政政策还应该考虑增加公职人员的工资,同时加大社会保障力度。这就要求扩大财政的经常性支出,与之相应,要保持一定的财政增收规模。
  明年积极财政政策对投资和消费的双拉动,决定了税收政策的取向是:稳定税制,加强征管。具体来说,既不可能采取较为明显的减税措施,否则会影响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力度;也不会采取增税措施,否则会加重企业和个人负担,特别是会影响居民消费。在保持税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加强征管,减少跑、冒、滴、漏的损失,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增加。这里有一点要指出,宏观调控要求税制相对稳定,并不等于说税收政策没有发生作用,恰恰相反,税收政策正在发挥重要作用。我们不能以税制变动的大小,来衡量它在宏观调控中所起作用的大小。
  从中长期看,适应WTO的需要,我国税制和税收政策会有一定程度的调整,即实行有增有减的税收政策。
  一是实行增值税的转型。从后年开始,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国债投资力度开始逐步减弱,需要通过增强社会投资机制来逐步取代国债投资,这就要求将现行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以刺激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原来为鼓励投资而实行的一些优惠政策,如对国家鼓励类产业购置国产设备的投资可按40%的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技术改造实行国债贴息的政策等。
  二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应按照扩大税基、降低税率的原则,减轻内资企业的税负,取消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促使实际税负与名义税负趋于一致。
  三是调节个人收入差距。包括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等,在保持税收稳定增加的基础上,适当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四是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结合增值税的转型,实行彻底退税的办法,即实行完全的零税率。探索取消退税指标分配的管理办法。对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普遍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五是灵活运用关税杠杆。
  六是深化地方税制改革。
(作者单位:国务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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