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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制定报刊出版发行管理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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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1-15
第4版(要闻)
专栏:

大连制定报刊出版发行管理规定
  本报讯辽宁省大连市委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大连市委宣传部制定的大连市报刊出版发行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明确提出:
  实行公费订阅报刊归口管理制度。凡使用公费订阅报刊的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一律由所在单位的宣传部门(不单设宣传部门的由其他相关的一个部门)负责对使用公费订阅报刊进行组织和管理,统一收订。
  实行报刊订阅年度计划制度。每年报刊发行工作开始前,各订阅单位的宣传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要提出报刊订阅年度计划,并列出详细目录及订阅数量,送主管领导审定后执行。
  重点党报党刊订阅要作为政治任务保证完成。中央、省、市重点党报党刊《人民日报》等由市委宣传部按照省委宣传部要求给所属单位确定征订任务。公费订阅报刊要首先完成重点党报党刊订阅任务。
  非重点党报党刊出版发行要做到“七不准”。除重点党报党刊之外的所有报刊,征订时都要做到不准以任何形式下达征订指标;不准将所办报刊订阅情况列为下级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不准以评先评优等附加条件强迫基层订阅;不准利用职权强行扣款订阅;不准利用办照、换证、审批盖章、年检等行业职权摊派征订;不准到基层单位上门强行征订等。(彭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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