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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三年受理民商事案件逾五百万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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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1-16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法院三年受理民商事案件逾五百万件
  本报烟台11月15日电记者吴兢从今天在此间结束的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全国法院近3年来共受理购销合同纠纷,企业破产纠纷,股票、票据、债券纠纷和农村承包纠纷等民商事案件503万余件,涉案总标的额18231亿元;审结492.2万件,结案标的额17835亿元;年平均结案数164.1万件,年平均结案标的额5945亿元,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顺利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会上说,我国目前处在大变革和大发展的重要时期,由于复杂的社会原因,一些领域中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偷税、骗税、骗汇和走私活动屡禁不止,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严重,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现象不断发生,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弄虚作假,工程质量粗糙低劣等等,导致民商事纠纷案件不断发生。当前,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要特别强调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
  李国光说,在审判活动中,必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确认定合同的效力;必须提高审判效率,防止办案超审限,减少当事人因诉讼期间过长而造成的损失。民商事审判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和效益经济的观念,通过依法公正、高效的审判,促进安全、快捷交易,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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