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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霸气造成群众怨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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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01
第4版(要闻)
专栏:社会观察

  行业霸气造成群众怨气
本报记者 龚金星
  编者的话
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肩负着服务群众日常生活的重任,方便群众、让群众满意,应是这类企业的首要职责。在市场经济中,这类还处于垄断经营地位的企业将会越来越少,所以,它们应“居安思危”,少些优越感,多些危机感。倘若摆出一副“你不求我,我还让你非求我不成”的架势,必然遭致用户的不满和反对,这不但影响自身的发展,而且还会败坏政府和社会公用事业的形象。希望公用企业一定要增强服务意识,消除行业霸气。
前不久,一封读者来信对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燃气公司”)利用垄断经营的地位,乱收费、强买强卖以及动辄加以罚款的问题,表示了强烈不满。在调查采访中,记者深深地感受到,重庆市民的这些怨气来自燃气行业的霸气。
  怨气之一:收费多,服务少。一些市民向记者一一列出燃气公司的收费项目:申请使用燃气必须交纳2000余元的初装费,进行“通气验收”又要交200元;更换燃气灶须交“换灶费”数十元;新装热水器须交“安装费”200元;小流量热水器更换大流量的须交200元的“更换费”;搬家者若要搬走原有热水器须交“搬迁费”120元,如此等等。市民告诉记者,以上收费项目,燃气公司大都没有提供相关的服务,如“热水器搬迁费”,燃气公司收了款却没有为用户的重新安装出一分力、一寸料。还有一些市民则愤愤地说:“收这些钱有没有合法的依据,还问不得,问多了,他们钱不要了,你也通不了气。最后,你还得自己送上钱求他们,霸道得很!”
  怨气之二:强卖高价燃气具,安装市场独家占。重庆市民在来信中说,燃气公司规定要用天然气就必须购买他们销售的燃气具,但是这些燃气具比商场里的价格要高。燃气公司经理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问题在1997年前不同程度地存在,当时是从经济利益考虑的。如今燃气公司卖的燃气灶、热水器等燃气具比商场价高问题已经解决。但是,接受采访的市民告诉记者,燃气公司对这件事并未给用户一个明确说法。燃气具安装问题市民反映较为集中,他们认为,只有燃气公司一家才能从事安装的规定,不符合市场竞争规律,不利于提高服务质量。一位居民把记者带进他家装修漂亮的厨房,指着热水器和相关的管道说:“你看,我想用好一点的水管,他们只有这种普通的,我的厨房就是这个热水器不协调。”燃气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对热水器安装的收费和罚款规定,群众投诉多,但燃气公司是有章可循的,建设部有规定,必须具有安装资质的才能从事安装,否则每台要罚款500元以上。燃气公司只执行了200元的罚款标准。那么,是不是只有燃气公司才具备安装资质?在一家商场,一位热水器生产厂家的销售代表对记者说,热水器安装技术,经过培训不难掌握,一般的生产厂家都具备这个能力。如果由专门的管理部门主持资质,考核给合格者发证上岗,相信会比一家垄断的局面好。
  怨气之三:巧立名目乱罚款,用户方便不考虑。一些市民告诉记者,燃气公司规定每月10日的9—12时和14—18时是入户查表时间,倘若在这段时间用户家里无人导致不能查表者,当月按100立方米计费罚款,而且不计入正常使用的指数内。对此,燃气公司的负责人解释道,有的用户家中经常无人,公司抄表员有时跑了好几趟都无法抄表,这是不得已的做法。而重庆大多数市民对这种说法不能接受,他们说,按时交纳用气费用是应该的,但用户也要上班,公司的抄表员错开用户上班时间或者制订较为灵活的抄表办法其实不难。看来关键的问题是燃气公司要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思想。重庆不少市民认为燃气公司做得最不近人情的事,是对在家吃火锅进行罚款。他们说,在家吃顿火锅,如被燃气公司的人员查到,就要因“擅移灶具”被罚款,罚款一交,就能安稳地吃下去,而从未见燃气公司采取管理措施。燃气公司的负责人说,罚款是从安全的角度来考虑的。一些市民说,燃气公司既然是从群众安全考虑,就应想一个让群众吃得安全、又不违反燃气使用规则的办法,而不能仅仅罚款了事。
  毫无疑问,要消除重庆一些市民的这些怨气,燃气公司必须首先替群众着想,维护群众利益,把服务工作做得更规范、更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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