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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不容侵犯”——巢湖市居巢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记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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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1-21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做好人大信访倾听群众呼声

“群众利益不容侵犯”
——巢湖市居巢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记事
吴武
  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人大常委会今年以来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先后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0件次,处结率达95%。
  “群众利益不容侵犯”是居巢区人大常委会在人代会上作出的承诺。他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领导定点轮流接访制度,对每一位来访者都做到热情接待,实行“问一声好、让一个座、递一杯茶”的“三个一”制度,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今年2月,某村30多名群众集体到人大上访,常委会两位副主任亲自接待,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使问题很快得到了妥善解决。同时,该区人大常委会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严格把住案件处理催办关和回查关,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4月,银屏镇屏峰村司绍举等人来访,反映村委会乱伐林木、变卖耕地等问题,常委会负责人认真接待,在批转来信后,密切关注来访群众动态,并督促区政府组织农经委、信访办、审计局、财政局4单位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清账小组,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后,对原村干部项某等人给予了行政处分,从而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抓住热点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是该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重点。今年5月,居巢区槐林镇潘付村几位村民来访,反映槐林镇粮食购销公司经理侯某弄虚作假,套取农发行国家收购资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发林接访后,多次到有关部门调查情况,并批示区政府严厉查处。区政府十分重视,经调查情况属实,侯某被免职。
  该区人大常委会明确规定,凡反映单位领导不依法行政,知法犯法,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件,由接访领导直接办理,并包查到底。今年3月19日,巢湖市华业日用建材公司职工集体上访,反映公司经理龚某利用职权大肆贪污挪用公款。常委会副主任费祥斌接访后,立即责成区检察院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检察院经过审查,对龚某立案起诉。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龚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由于人大常委会的及时关注,保护了企业的财产,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维护群众利益是发挥人大作用最有力的体现。居巢区人大常委会对此有着共识,通过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不仅依法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督促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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