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探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1-21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探微
俞宣
  如何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切实保证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不仅仅只是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问题,也是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实现的大事。建立、健全和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意义深远。
  现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定期法律培训制,组织集中培训难,课时、质量没保证,惩处措施不得力;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只重形式而不求实效,只提要求而无措施等现象。所以,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必须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要健全制度。一是建立年度目标管理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管理的情况纳入其主管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中,并与其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检查、评比,将检查、评比的结果作为考核其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不合格者,与综合治理工作一样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建立年度述职报告制。各级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必须将自己一年来学法、用法的具体情况作出明确的说明,并总结成绩,找出差距,凡不合格者,年度述职不能过关。三是建立错案领导责任制。领导干部凡在其主管的事务中出现了错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决不能以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代替领导责任,也不能因其单位承担责任而免除领导承担责任。
  其次要明确奖惩措施。相应的制度必须规定相应的惩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保证制度的落实和到位。从而取得良好的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再次要强化监督。形成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齐管共监的局面,必须建立不定期抽查制度,进而鞭策领导干部自觉学用结合,依法管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