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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外企境内上市渠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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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1-22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时评

开通外企境内上市渠道
  日前,中国证监会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发行上市股票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外商投资企业进入我国境内证券市场的正规渠道正在开通。这对于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增强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有了长足发展。到去年底,我国已连续8年成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截至今年10月底,我国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84894个,合同外资金额7319.1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3858.77亿美元。近几年来,不少外商投资企业加大了在华投资力度,并迫切希望在境内证券市场发行上市。然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外企进入境内证券市场一直受到种种限制。
  《意见》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上市发行股票的条件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证监会同时也明确表示,支持致力于在中国境内进行长期业务发展、运作规范、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外商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并将在外企上市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出一整套外商投资企业发行上市规则。这就为外企真正实现境内上市扫清了障碍,也使外企上市工作有章可循。获得在境内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准入证”,不仅有利于外企在华业务的不断发展,也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
  允许外资企业在境内上市是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步骤。
  优秀的外资企业在境内证券市场上市,有利于优化我国上市公司结构,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同时外商投资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先进经验,将在沪深证券市场上起到示范作用。对广大投资者而言,外企在境内上市,意味着将有更多更好的股票可供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投资风险。国家规范外企在境内证券市场的上市行为,对券商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要成为外企境内上市股票发行的承销商,他们首先需要努力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积累相关的经验,而在这方面竞争相当激烈。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允许外企境内上市融资,也是为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提供“国民待遇”的一个重要体现,今后中外资企业将在包括证券市场在内的各个市场上展开平等的竞争。可以相信,随着上市公司结构的改善,市场运作机制的逐步成熟,以及市场监管法规体系与国际规则的进一步接轨,我国证券市场将加快步入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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