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阅读
  • 0回复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山东公开选拔18名厅级干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11-23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山东公开选拔18名厅级干部
  本报济南11月22日电记者宋光茂报道:今年10月至11月间,山东省公开选拔了10名副厅级女领导干部和8名副厅级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并同时发现和储备一批市厅级女后备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后备干部。
  山东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这已是第三批。但专门考选副厅级女领导干部和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还是第一次。从实际报名和参加考试的人数来看,女干部可谓百里挑一,非中共党员干部八十取一。公开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公开报名和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考察任用几个阶段。在考察阶段,不仅考察工作表现,还要考察“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的情况。考察期间进行公告,任用前还要向社会公示。在正式任命之前,不公布具体职位,只公布职位数额,所有报考者都参加统一考试。最后,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人选。
  山东省委组织部的负责人表示,把更多优秀的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吸纳到干部队伍中来,有利于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有利于提高女干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激发广大妇女的政治热情,有利于非中共党员干部参政议政,加强民主监督,更好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