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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让“法轮功”玷污神圣的校园 大学生痛斥“法轮功”邪教罪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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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2-01
第6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决不让“法轮功”玷污神圣的校园
大学生痛斥“法轮功”邪教罪行
  据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几名“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升天圆满”妖言蛊惑下在天安门广场制造的自焚事件经新闻媒体披露后,在青年学生中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同龄人——19岁大学生陈果的不幸,更引发了同学们深切的同情和深刻的反思。1月31日,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召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在校大学生举行座谈会,同学们围绕“自焚事件”,深入揭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愤怒声讨“法轮功”的罪行,表示坚决拥护党和政府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处理,与“法轮功”进行坚决的斗争。
  座谈中,同学们一致认为,“自焚事件”充分暴露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和险恶的政治阴谋。中国人民大学靳磊同学说,“法轮功”以控制人的精神为手段,以消灭人的生命为目的,“自焚事件”充分暴露了“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本质,“法轮功”是对人权的践踏,是对人性亲情的扼杀,是对自由的残暴剥夺。北京师范大学刘晓晨同学认为,纵观“自焚事件”始末不难看出,这一事件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表明“法轮功”已经成为国际反华势力妄图颠覆我国政权的工具,李洪志一伙人已经成为反华势力的走狗。同学们认为,与“法轮功”的斗争,是一场长期、复杂、尖锐的政治斗争,在这场斗争中,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必将遭到可耻的失败。
  同学们坚决拥护党和政府依法处理“法轮功”邪教组织,维护人权的正义行为。北京大学法律系邢玮同学说,我国政府对“法轮功”练习者始终采取团结、教育、挽救的原则,帮助转化,走上正常人的道路。这次自焚事件发生后,更是全力抢救受害者。而李洪志竟然声称这件事与“法轮功”根本无关,“自焚的人不是‘法轮功’学员”,甚至对中国政府进行污蔑栽赃。两相对照,足以表明我国政府是维护人权、保障自由的政府,是对人民负责任的政府。
  同学们表示,要从惨痛的教训中进一步明确肩负的使命,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和科学精神的培养,坚决与敌对势力、与“法轮功”等一切封建迷信做斗争。中国人民大学的周艳、魏丽同学说,作为陈果的同龄人,看着她被“法轮功”控制着走上自焚的道路,万分痛惜。透过这一事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轮功”的黑手已经伸向了校园,正在破坏我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同学们表示,决不能让“法轮功”玷污神圣的校园,当代大学生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出来,与“法轮功”做坚决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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