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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事故必须认真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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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7-03
第6版()
专栏:读者来信专页

  对工伤事故必须认真查处编辑同志:
天津新兴钢厂(公私合营)在今年四、五两个月内,连续发生了大小工伤事故四十一次,其中有烫伤、砸伤、扭伤、压伤、折骨等等严重事件,而这个工厂领导人员对于这样严重威胁工人安全的事件却没有引起注意。
新兴钢厂公私合营后有很大的发展,新添工人中很多是从轻工业系统转业来的,还有一部分是学生和店员。这些人进厂以后,工厂领导方面也不对他们进行安全操作的教育,就让他们到车间干活。我们知道炼钢、铸钢是一项十分紧张和操作复杂的工作,不加任何教导怎么能不发生工伤事故呢?这个工厂长期以来没有操作规程,生产秩序也十分混乱。例如各个车间所使用的工具到处乱放,等到要用的时候才遍地寻找;翻砂车间的砂箱和大型工具因为没有一定的安置地方,以致影响吊车的操作;上一班和下一班的交接工作互不联系;负责指挥生产的工长,经常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另外,设备不完全和工具不合规格也是造成工伤事故的原因。像铸钢车间用过去夹七、八十斤小型钢锭的钳子,夹目前生产的二百多斤的钢锭,结果就造成了压伤和砸伤的事故。现在,天气已经很热,进料车间的温度已达到华氏一百二十度以上,工人们虽然提出安装通风设备的意见,但通风设备却一直没有安装起来。
每一次工伤事故发生后,行政负责人和工会主席照例要填写一张事故发生原因和今后防止办法的上报表格,但填写以后事故仍然发生。“人民日报”曾发表过“对任何事故都必须认真查究和处理”的社论,我要求中共天津市委地方工业部按照这篇社论的精神,认真检查这个工厂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地防止工伤事故。   习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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